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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教學助理

遴選計分標準:計分項目有研習培訓參與狀況、工作週誌及期末成果海報與報告書繳交及品質、協助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果、期末滿意度調查問卷完成情形與成績。總成績達90分以上者,得具優良教學助理資格。各項詳細標準如下:

(一)研習培訓參與狀況(20%:本校舉辦之教學助理培訓、研習課程與座談會,以及校外相關研習等參與狀況。

(二)工作週誌及期末成果海報與報告書繳交及品質(25%每月應繳之工作週誌及期末成果海報與報告書是否按時繳交,工作記錄與內容是否詳實。

三)協助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果(35%):協助教師自製教材(如講義、簡報、教具、模型、數位教材等)網路學園或教學網站使用,其他提升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具體成果。

(四)期末滿意度調查問卷完成情形與成績(20%期末滿意度調查須按時完成,包括教學助理自我評量、教師對教學助理之評量及課程學生對教學助理之評量等三項調查。教師對教學助理之評量成績。佔10%課程學生對教學助理之評量成績佔10%